沙涛同志(档案类型:照片档案;保存地:最高检档案馆)
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在全国检察干警中开展向沙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》(档案类型:文书档案;保存地:最高检档案馆)
沙涛同志出生于1949年,1979年调入检察机关,生前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。1983年11月7日,他为抢救掉进冰窟的群众英勇牺牲。
沙涛同志生前一贯表现优秀,曾两次立大功,连续被评为省、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,市劳动模范和“五讲四美”积极分子、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分子。他曾多次奋不顾身救人、勇敢捉拿歹徒和制止违法犯罪。
沙涛同志牺牲后,中共黑龙江省委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。当地人民为纪念他,在浏园江畔修筑了沙涛烈士纪念碑。
1984年1月9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,授予沙涛同志“雷锋式检察干部”荣誉称号,并在全国检察干警中开展向沙涛同志学习活动。
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检察干部授予荣誉称号,此后检察机关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,对检察队伍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(王士恩整理)
作者:王士恩编辑:王子钰